战略性矿产岂能想压就压想占就占?
2026-07-24 11:07 来源:中国矿业报 编辑:矿材网

  战略性矿产资源再也不能想压就压、想占就占了。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划下了一道清晰的制度“红线”,明确规定战略性矿产资源原则上不得压覆。


  矿产资源是“工业的粮食”,而战略性矿产更是“粮食”中的“主粮”。这一新规的出台,绝非简单的行政管理收紧,而是意味着国家对战略性矿产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深刻反映了国家对战略性矿产保护的高度重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长远利益的重要举措。


  对战略性矿产划定不得随意压覆的“红线”,是规范开发秩序、遏制资源浪费的必然要求。曾几何时,一些地方在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时,没有充分考虑矿产资源分布,也没有衔接好已有矿业权设置和矿产资源规划,人为增加了项目开发建设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空间的矛盾。在布局和推进建设项目时,更是对地下矿产资源缺乏敬畏,对战略性矿产资源想压就压、想占就占。此次《通知》明确设置了严格的门槛,规定只有四类确需压覆的建设项目才能申请。这就意味着,绝大多数普通建设项目必须为战略性矿产“让路”。如果任由各类工程随意压覆,宝贵的战略性矿产岂不成了短期建设的牺牲品?通过设立“四类确需”的严格条件,新规有效扎紧了随意占用的口子,让项目建设与资源保护有了清晰的物理边界和制度边界。


  上收并集中审批权限,是确保战略资源统筹规划、科学利用的关键一环。新规不仅限制了压覆的范围,更在审批层级上做出了严格规定:涉及压覆自然资源部出让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必须报自然资源部审批。这一细节释放了强烈的信号,提级审批不仅是行政流程的优化,更是管理视角的拔高,是国家统筹全局的体现。将审批权集中到国家部委,能够有效避免地方在局部利益驱动下“化整为零”或“降格审批”,确保每一处战略性矿产的压覆都经过最严格的科学论证和国家层面的综合考量,从而最大程度降低资源流失的风险。


  加大战略性矿产保护力度,更是捍卫国家经济、政治和产业安全的底线思维。正如业内人士分析所言,战略性矿产是“国之大者”,事关国家经济、政治和产业安全。在当今复杂的国际形势下,战略性矿产已经成为大国博弈的重要筹码,其稳定供应直接关系到国家核心产业链的韧性与安全。对战略性矿产实行原则上不得压覆的最严格保护,正是立足长远、未雨绸缪的战略抉择。只有把资源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国家经济和政治安全的底座才能更坚实。


  建设项目的落地与战略性矿产的妥善保护、科学开发,并非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规范战略性矿产压覆审批是为了更好统筹建设项目空间保障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规在坚持“原则上不得压覆”的同时,也留出了“四类确需压覆”的通道,不仅使保护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这一底线上更加坚定,也让服务建设项目落地这一效率上更加友好,是兼顾发展需求与资源保护的务实之举。在维护国家长远利益这一最大的公共利益面前,我们需要在观点分歧与利益博弈中寻找平衡,既要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又要守住战略性矿产的安全底线,用科学的制度供给和严格的法治规范,让每一寸土地、每一处矿产都发挥出最符合公共利益的时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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